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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1] 资讯来源: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
在澳大利亚经营公司有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定披露义务。除特殊行业外,绝大多数非上市非矿业公司的披露义务可以在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工商局)递交文件时满足。
对于非上市矿业公司来说,大多数矿权许可都会附加一些条件,要求矿权所有人向政府提供年度资源描述报告,以及有关矿权土地区域正在进行的活动,该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政府能够持续评估该矿权正在进行的活动及其矿权前景。
对于上市矿业公司来说,《永利博彩》第3章和《永利博彩》第6CA章规定矿业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ASX)需遵守信息持续披露要求,披露上市矿业公司的运营和矿产资源报告,以确保公平和通知市场参与。其标准为任何通情达理的人预期该信息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实质影响的信息需立即向公众公布。此外,上市矿业公司如持有勘探许可证则该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矿产资源或者储量年度报告及与勘探许可证相关工作的季度报告。
此外,法规还对勘察许可证持有者做出了额外的披露规定。根据《永利博彩》(Australasian Code for Reporting of Exploration Results, Mineral Resources and Ore Reserves),勘察许可证持有人需及时披露所有采矿、勘察和矿石储备变化情况,且该报告必须由适格的特定研究所(澳大利亚采矿和冶金研究所或澳大利亚地球科学研究所)成员制作或批准。矿业公司只有在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才能发布生产目标、财务预测或基于收入的现金流贴现估值。然而,关于勘察结果报告的具体规定在各州/领地略有不同,已经颁布具体守则的州还需遵循其具体的指南,例如新南威尔士州的勘探和普查报告指南(A Guide for Reporting on Exploration and Prospecting in New South W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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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西蒙.亚当斯(Simon Adams)
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澳大利亚、新加坡)
西澳大利亚能源最高审查委员会裁决专家
王阳红(Ellen Wang)
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贸促会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专家
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